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湖南省重点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拥有6个国家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植物与动物学、环境与生态学、物理学、生物与生化、数学、一般社会科学、计算机科学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哲学、生物学入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5个;招聘计划4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师范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进入“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栏目注册账号,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处公章);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属党组织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6)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验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和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JF01-JF02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学生工作岗位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文字写作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2)JF03-JF04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总分100分。
(3)JF05-JF21岗位
采取笔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4)JF22-JF25岗位
采取笔试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JF22-JF23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备课水平等,JF24-JF25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幼儿教学基础知识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JF22-JF23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等,JF24-JF25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872206(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师范大学
2025年3月24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